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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4年1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4-01-31 13:03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我局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0-7323270 

  通讯地址:忻州市保德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编:036600 

  电子信箱:bdspjtzg@163.com 

 

附件:
  1、附件1.docx
  2、附件2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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