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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3-12-08 16:57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8日我局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0-7323270
  通讯地址:忻州市保德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邮 编:036600
  电子信箱:bdspjtzg@163.com
   
  附件1:关于朱家川河保德县石堎湾至杨家湾段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2:保德华仑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鄂东气田保德区块保1-保8集输管线(保德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保德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8日

附件:
  1、关于朱家川河保德县石堎湾至杨家湾段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2、保德华仑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鄂东气田保德区块保1-保8集输管线(保德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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