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07 11:12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水利局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晋水河湖〔2023〕150号)、市水利局《忻州市水利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现将2023年保德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保德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
保德县水利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