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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保德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 2024-02-23 来源: 保德县司法局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保德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保德县“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要求,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步入快车道,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 

  一是坚持法治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委、县政府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出台了《中共保德县委常委会议 保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会议会前学法实现常态化,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牵引带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必修课程,在县管干部读书班、机关党务干部能力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政法干部轮训班上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了专题教学,并组织交流研讨,营造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良好氛围。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7次、专题讲座1次;县政府常务会学习14次;县委党校组织各类培训19期,全县党员干部法治培训实现全覆盖。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调整充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协调机构,进一步发挥依法治县委员会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强化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加强信息沟通、工作联动、协调会商,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法治建设列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全面推行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将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将部门法治建设情况列为县委巡察常规工作。严格执行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成立2支常态化督察队伍,在各乡镇、各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 

  三是强化以上率下,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主动扛牢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当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和推动者。对省市推进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第一时间批示,第一时间专题研究部署,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定和完善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建立县级领导包联乡镇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持续加强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推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建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县委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理顺法治建设工作网络,权责运作更加规范。 

  四是强化制度约束,全面推进对法治建设的监督。加强执法单位与法检两院、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先后印发了《保德县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通知》、《保德县委政法委员会协助县委和县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将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线索移交、问题处置等各个独立环节连为一体,贯通执纪执法、有效衔接司法,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为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是完善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全面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制定需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有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有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的机制。印发了保德县委《关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决策内容、决策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将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有力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体制。认真落实《保德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保德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2023年,对《保德县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保德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保德县用水计量管理办法》等3个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合法性审核并进行了备案。 

  三是强化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发挥县委、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确保各项决策在法治范畴产生并实施。全年,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文件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等36件。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巩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成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动态管理,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等相关工作。共注销16个执法证件、新申领证件68个。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素能提升培训2期,参训人员580人次,组织“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12期,实现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是持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情况,及时调整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乡镇执法事项共计81项(含下放行政执法职权)。在东关镇建立了行政执法实操基地,邀请县直各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工作指导,并开展联合执法实训,持续加强县乡两级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能力。为乡镇执法队伍拨付专项经费,统一执法服装并配发执法装备。制定了《保德县乡镇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进一步规范裁量基准,不断提升执法质效。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围绕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执法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建立健全案卷评查、评议考核、过错责任追究、错案纠正等监督制度,常态化组织督察检查,确保执法公平公正。重点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伴随式执法、现场反馈问题、下达整改通知,扎实推动道路交通领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升,全县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 

  四是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三无三可”“五有套餐”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等改革事项,全面推动“一业一证”改革,不断推动政务服务便利化。深入开展经营主体提升年活动,持续实施“八大倍增工程”“六大提升行动”,推动市场主体上规模、增实力、提效益。全年新登记经营主体2405个,经营主体存续总量达到13501个;审批办结各类大小事项8194件。 

  (四)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多渠道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县政府行政复议局编制核增到位,职能集中行使,实现了“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其中维持2件、撤销1件。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职能,推动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坚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 

  二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在县司法局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依托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辐射到全社会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律师服务、司法鉴定、矛盾纠纷调处及普法宣讲等各个方面,带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规范化、均衡化、制度化。全县设立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公共法律工作站、1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3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并将律师联系方式挂牌上墙,群众可随时与律师对接,实现队伍、阵地、机制、服务县乡村全覆盖。2023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6 件,其中刑事案件111 件,民事案件15 件;办理法律帮助认罪认罚案件 122件;接待来电来访网络法律咨询711人次。持续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共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1300人次,办结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80 件,以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到了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三是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部署开展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矛盾纠纷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排查化解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作质量效果进一步提升,群众认识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夯实了基础加强县乡两级社会矛盾调解组织建设,着力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解纠纷联动工作体系。共建立村(社区)调委会233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个、个人品牌调解室1个,现有专职人民调解员36名,兼职人民调解员670余名。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67起,化解454,化解率97.2%。 

  (五)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为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重点打造了同舟法治文化广场、宪法宣誓室,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道德文化、廉政教育有关内容整合,一体化宣传,使法治长廊既有广度,又有深度,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和考核办法,围绕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等系列宣传活动。 

  三是统筹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建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持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组建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法律明白人”达到761人。 

  四是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全县30所中小学校配备了40名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严格履行职责,深入各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青少年抵制毒品宣传、预防校园欺凌、国家安全讲座等系列活动50余次,共赠送书籍、宣传资料2万余份,受教育师生达5000余人,取得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们虽然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方面还有不足;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基层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发挥有待加强;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还有差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还需持续深入推进;四是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提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还有短板;五是行政执法监督还需更加有力有效。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们将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督导考核,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工作方向,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 

  (二)继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继续做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办法,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积极发挥行政复议便民利民的制度优势,规范行政复议的受理、审理、决策、指导、监督、保障等工作。 

  )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保障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强化考核评价和督察督办,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推进政府一切活动都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提升政府政务服务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围绕营商环境中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力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使用灵活有效的形式,写好“八五”普法后半篇文章,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互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