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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东关乡村e镇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试行)

 时间:2023-12-15 17:56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提高保德县东关乡村e镇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对承办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查项目建设质量及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保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在安全、质量、进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考核和验收时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内容、产业发展、市场主体、建设规模及创新驱动等。

  1、产业发展(主导产业、区域品牌、总产值、同比增长率等情况)。

  2、市场主体(新增市场主体数量、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率等情况)。

  3、建设规模(投资规模)。

  4、创新驱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电商研发机构、金融服务网点、通讯服务网点等建设情况)。

  5、资金管理(落实资金管理办法并规范资金分配、项目选择;定期盘点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明确权属等情况)。

  第二条 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1、项目建设(包括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乡村e镇物流配送中心、乡村e镇产品展示体验中心等建设情况)进度检查:每月一次。

  2、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乡村e镇物流配送中心、乡村e镇产品展示体验中心运营情况检查:自运营之日起,每月一次。

  3、培训情况检查:当月培训结束后。

  4、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每月一次。

  第三条 日常监督检查方式: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材料、座谈交流、其他。

  第四条 日常监督检查和“四不两直”随机检查结合进行。

  第五条 日常监督检查标准

  1、建设情况:是否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设。

  2、运营情况:是否按照实施方案运营,并取得效果。

  3、资金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挪用挤占、违规使用、弄虚作假等不合规情况。

  第六条 日常监督要求

  1、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施方案的各项计划安排和进度要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承办企业每月及时上报项目进展和相关印证材料。

  2、日常监督检查应形成记录资料,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承办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如整改无法达到要求按违约处理。

  3、承办企业对评审、建设、实施和验收等各环节的材料应及时、完整地整理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并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4、日常监管要结合本地实际,严格落实方案;坚决避免设备闲置、挪用、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致使项目未能发挥实效;通过日常监管,严实工作作风,建立可持续的长效运营机制,提高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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