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回复: 首先,您所反映的开莱北侧红绿灯为府西街惠民路口红绿灯,经调查,该路口去年夏天因供电故障曾停电十来天,因国家电网公司在附近没有公共变压器,经多方协调最终才解决了供电问题。今年4月初,该路口红绿灯显示异常,经排查,系信号机主板故障,寄到厂家维修完成后于4月15日恢复正常。并不存在人为关停之情形。 其次,您所反映该路口的交通事故问题,经调查该路口大多数事故的主要原因为:驾驶员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通行以及车速过快。此类事故在信号灯正常时也有发生的情形,信号灯停用与交通事故发生不存在必然联系。驾驶人自觉提高守法意识才能有效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最后,感谢王凡先生对保德交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近期我们将对全县境内的交通设施进行一次彻底排查修复,尽最大可能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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