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19-10-20 | |
信件内容 | 县执法大队领导,前段时间反应的汽车站对面一队高层地下车库旁边私设猪圈。执法部门对此事予以回复,逾期三日内拆除。可现状是一周过去了养猪者依旧堂而皇之地拎着收集的泔水往返于猪圈,视执法于虚设视法令于不顾,期望有关执法部门能够彻底清除这一卫生安全隐患,还周边居民一片净土。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19-10-28 |
回复内容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 经调查网友反映情况属实,汽车站一对高层养殖户陈润林私自搭建猪舍进行圈养,致使周围环境恶劣,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我局执法人员前期已对其宣传了禽畜禁养区相关规定,告知养殖户再禁养区养猪是违法行为,该养殖户表示服从管理,但因养殖的禽畜(猪)现在处于猪仔状态,处理需要时间,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与充分的时间来处理,并保证在15日内自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