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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0-04405 | |
发文字号:保工信字(2020)38号 | 成文时间:2020-11-01 |
发文机关:保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 | 主题词: |
标题:保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关于印发《保德县2020-2021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其他 | 发布日期:2020-11-19 |
时间:2020-11-19 来源:保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
各相关企业:
现将《保德县2020-2021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
2020年11月1日
保德县2020-2021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10月13日省、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视频会议要求,坚定决战信心,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源管控,决战决胜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根据《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2021年秋冬季实施错峰生产的通知》(晋工信节能字〔2020〕200号)和《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忻州市2020-2021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的通知》(忻工信发〔2020〕199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忻州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紧盯主要污染物PM2.5浓度同比下降的目标任务,采取最严格的工业减排措施背水一战,以一往无前的勇气攻坚克难,扭转当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主要污染物PM2.5浓度不降反升的被动局面,决战决胜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实现全县“十三五”蓝天保卫战的圆满收官。
二、错峰生产范围
错峰生产行业:对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所列举的39大重点行业中所涉及的:钢铁、有色、焦化、化工、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铸造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或工序)。被评为D级的企业或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实施停产(因生产工艺和安全因素无法停产的,实施最严格错峰);被评为C级、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被评为A、B、B-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不纳入错峰(秋冬季鼓励采取协商性自主减排)。
三、错峰生产原则
全面落实“六保、六稳”工作要求,对实施城市供热、供气等保障民生类企业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小,对稳增长、稳就业、稳外贸等影响较大的企业,以及正在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和绩效评级的钢铁、建材、铸造等企业可分批次优化错峰生产措施。对于豁免类企业要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用电监管等设施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于因未完成改造治理任务和未申报绩效评级,被列入《2020-2021年秋冬季第一批实施停产企业清单》的,在秋冬季期间加快改造治理,待完成改造治理任务,实现“清零”销号和分级评定达到C级以上的,可对清单进行再调整,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并及时公示。
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要求,错峰生产计划安排要优先满足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基本要求,同步纳入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四、错峰生产时间
2020年11月1日-2021年3月31日
五、错峰生产方式
涉及错峰生产的企业可采取轮开轮停方式或调整生产负荷方式安排并具体组织实施。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清单。秋冬季错峰生产是实现秋冬季大气污染物减排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忻州市2020-2021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合理确定错峰清单上报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并在县级媒体上进行公告,接收社会、媒体和同行业的监督,确保错峰生产的公平、公正、公开。
2、加强督导检查,严格环境执法。县工信、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行业主管和执法监督,严查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的行为和错峰企业超标排污、监测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县工信局将建立错峰生产工作调度制度,从2020年11月起,每月3日前向市工信局报送上月错峰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按照市工信局要求积极帮扶企业,协调解决企业错峰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3、加强工作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县工信、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的指导,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协调督促企业利用错峰生产停产期间,加快工艺装备、环保设备改造和更新,加大厂区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实现污染防治能力的整体提升。
附件: 1、2020-2021年秋冬季第一批错峰生产企业清单
2、2020-2021年秋冬季第一批实施停产企业清单
3、2020-2021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联系人回执
县工信局联系人:王文彦 联系电话:18636065505
电子邮箱:wangyan9798@163.com
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刘进财 联系电话:15535006116
电子邮箱:2959418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