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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正式发布

 时间:2023-01-18      来源:

  日前,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山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标志着我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规划》包括前言和正文。前言介绍了《规划》的重要意义、基本情况、编制过程等内容。正文包括面临形势与战略意义、国土空间生态现状与主要问题、总体要求与规划目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与分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任务与工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监测与评估、资金需求与筹措、效益分析、保障机制等九章,每章若干节。还包括大量附图、附表,以及相关9个专题研究成果等。 

  《规划》明确,规划范围为全省国土空间,总面积15.67万平方公里。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2021-2035年,其中近期目标是2021-2025年,中远期目标是2026-2035年。 

  《规划》是山西全省域生态修复的统筹谋划和总体设计,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履行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的技术保障。《规划》衔接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依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中生态保护修复部署,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理念,遵循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和连通性,找准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以实现我省空间布局科学合理、生态格局优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系统功能稳定的总体目标。 

  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的重要体现。2020年9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启动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当年10月,省自然资源厅及时启动,委托省地环生态中心立即开展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工作。经过2年多的紧张工作,于2022年12月完成了《规划》编制及9个专题研究成果,并经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后印发全省执行。 

  据介绍《规划》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根据我省的地形地理和自然资源禀赋特点,《规划》以全省“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为框架,分区进行了生态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修复举措。 

  二是根据分区核定成果,规划了吕梁山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生态修复区、太行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育生态修复区、晋西北防风固沙生态修复区、“七河”流域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区、河谷盆地生态修复区和黄河流域重点生态治理带,明确了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三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筑牢晋西北防风固沙生态安全屏障、黄河流域山西段生态安全屏障、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三大生态屏障,聚焦生态、农业、城镇、能矿四个空间的生态修复,统筹晋阳湖、盐湖、伍姓湖、漳泽湖、云竹湖五大湖的生态保护修复,以及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大清河七个流域的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构建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 

  四是以生态修复分区和重点区域为指引,统筹部署了矿山生态修复、水源涵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河流/湖泊/湿地/泉域保护修复、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城镇建设、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构建八方面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并对修复资金进行了测算。 

  五是运用现代化监测监管手段,加强矿山、植被、土壤、水生态、水土保持、固碳等方面修复过程监测、效果评估和适应性管理,对生态保护过程中产生的生态问题和潜在生态风险进行针对性监测管理。 

  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全面贯彻了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科学谋划了我省生态修复新格局。《规划》编制符合自然资源部《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和编制大纲要求,规划结构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指南和技术规程。《规划》基于自然地理格局,在生态本底和问题诊断基础上,科学划分了我省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和修复单元,采取的修复措施科学合理,对我省生态保护修复提供了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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