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7/2021-02561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发文机关: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 | 主题词: |
标题:保德县贯彻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任务24号销号情况公示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1-07-02 |
时间:2021-07-02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
按照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完成整改任务资料的通知》要求,现将《忻州市4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未完成情况统计表》中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任务24号销号情况公示:
整改任务24号关于“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经核查,我县出台了《关于印发保德县2019年工业企业和在用锅炉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45号)、《关于印发保德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65号)、《关于分解下达保德县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74号)、《关于印发保德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35号)和《关于印发保德县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109号),2019年我县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任务共57台,于2020年12月底全部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保德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6日,共5天。
受理部门:保德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0-7322247
保德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