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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省级《整改方案》问题第三十八条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

 时间:2019-12-25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

 

按照《忻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和忻州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忻环整改发〔201917号)要求,现将保德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省级《整改方案》问题第三十八条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省级《整改方案》问题第三十八条关于“煤矿及矸石堆场自燃导致的大气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忻州市孟家窑煤业公司13处着火点中仅有1处按期完成灭火工程;神达台基麻地沟煤业公司违规倾倒煤矸石,堆场自燃产生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经核查,我县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露天煤矿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的工作方案》(保办发〔20199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通知》(保自然资〔201959号)文件。开展了露天煤矿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的工作。

1我县共有煤矿企业10家,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正在基建,现阶段未有排矸场;大同煤矿集团忻州同舟煤业有限公司开采所产生矸石在地质环境治理过程中已全部利用,无废弃矸石;剩余8个煤矿均建设了排矸场,其中山西忻州神达晋保煤业有限公司、神达金山煤业有限公司现阶段未排矸石。各煤矿企业均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世德孙家沟煤矿有限公司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实施时间段是2016-2020年,未到验收期限,其余7家一期《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工程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并编制二期方案,同时经上级生态环保部门备案,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保德煤矿二期《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工程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编制了三期方案,并经上级生态环保部门备案,目前正在实施中。

2保德县存在自燃问题的企业共1家,为大同煤矿集团忻州同舟煤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制定了自燃灭火方案,对自燃区域开展了灭火治理。针对存在的自燃问题,我县分别于201951020191029对该公司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5万元,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专门发函要求该公司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对自燃处置区域高标准落实各项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措施,开展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同时我县要求该公司每天巡回检查采剥现场以及井田内非采剥区域,一经发现自燃现象立即按照既定自燃灭火方案进行处置,避免造成大气污染。

20191225,保德县委、县政府对《整改任务清单》列出的省级《整改方案》问题第三十八条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核查验收,现上报忻州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销号备案。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保德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1225日至20191229日,共5

受理部门:保德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350-7322247

 

保德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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