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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9-00103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发文机关: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 | 主题词:中央环保督察 第三十八条整改任务 销号情况 |
标题:保德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省级《整改方案》问题第三十八条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19-12-25 |
时间:2019-12-25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
按照《忻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和忻州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忻环整改发〔2019〕17号)要求,现将保德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省级《整改方案》问题第三十八条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省级《整改方案》问题第三十八条关于“煤矿及矸石堆场自燃导致的大气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忻州市孟家窑煤业公司13处着火点中仅有1处按期完成灭火工程;神达台基麻地沟煤业公司违规倾倒煤矸石,堆场自燃产生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经核查,我县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露天煤矿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的工作方案》(保办发〔2019〕9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通知》(保自然资〔2019〕59号)文件。开展了露天煤矿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的工作。
1、我县共有煤矿企业10家,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正在基建,现阶段未有排矸场;大同煤矿集团忻州同舟煤业有限公司开采所产生矸石在地质环境治理过程中已全部利用,无废弃矸石;剩余8个煤矿均建设了排矸场,其中山西忻州神达晋保煤业有限公司、神达金山煤业有限公司现阶段未排矸石。各煤矿企业均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世德孙家沟煤矿有限公司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实施时间段是2016-2020年,未到验收期限,其余7家一期《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工程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并编制二期方案,同时经上级生态环保部门备案,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保德煤矿二期《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工程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编制了三期方案,并经上级生态环保部门备案,目前正在实施中。
2、保德县存在自燃问题的企业共1家,为大同煤矿集团忻州同舟煤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制定了自燃灭火方案,对自燃区域开展了灭火治理。针对存在的自燃问题,我县分别于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29日,共5天
受理部门:保德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350-7322247
保德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