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27 13:40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黄河流域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管理办法(试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提升忻州市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促进“十四五”时期我市黄河流域国考断面稳定达标,制定《忻州市贯彻执行〈山西省黄河流域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实施方案》,现作如下解读。
《忻州市贯彻执行〈山西省黄河流域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等三个部分。
1、工作目标。《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时期忻州市黄河流域国考断面水质每年年均值达到国家年度考核目标,力争实现高标准稳定达标(以有监测数据的月份计算,每年80%及以上月份水质月均值达到国家年度考核目标为高标准稳定达标)的工作目标。
2、工作任务。《实施方案》从工作职责、工程措施、执法监管、机制建设等方面制定了16项重点工作任务和措施,并逐一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
3、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统筹资金、严格执法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加强舆论宣传提出了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此外,《实施方案》还明确海河流域照本方案执行。
相关文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贯彻执行《山西省黄河流域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