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 市政府

《忻州市跨境电子商务建设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0-08-11 17:55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政府网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太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推进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发展,结合忻州实际,制定《忻州市跨境电子商务建设实施意见》,为更好贯彻实施意见,现做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业态发展模式逐渐兴起壮大,各项推进工作开始实施开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太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推进中国(太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中,有部分涉及我市的工作任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实施方案,推进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结合忻州实际,我局代拟起草了《忻州市跨境电子商务建设实施意见》,由市政府审定后正式印发。

  二、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按照“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积极探索创新,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助推产业转型发展,促进我市外贸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政府要发挥好引导和服务职能,营造跨境电商发展的良好环境。坚持开放包容,协同发展。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强化开放意识,加强区域协同、部门协同、政策协同、实现优势互补和有机融合,积极促进跨境电商发展。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按照“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积极探索创新,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助推产业转型发展,促进我市外贸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政府要发挥好引导和服务职能,营造跨境电商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区域协同、部门协同、政策协同、实现优势互补和有机融合,积极促进跨境电商发展。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共有15项主要任务,主要包括

  :根据全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划,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园区建设,促进硬件环境设施建设;支持、鼓励打造以出口业务为发展方向的跨境电商小镇;探索“大数据+电子商务+外贸”发展模式,积极组织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申报山西省商务厅认定的10个特色优势产业和10家外贸骨干企业,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山西(忻州)杂粮出口平台建设,带动出口;依托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服务平台建立与外贸空白县特色农产品相适应的服务体系,实现外贸县域全覆盖,利用平台带动出口;设立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基金,给跨境电商企业金融服务;推动信保机构与跨境电商服务平台等市场主体共建跨境电商B2B信保资金池、进口商风险资金池等,提高中小微跨境电商企业交易能力,创新保险服务,服务跨境电商企业;探索“外贸企业+金融机构+平台”合作模式;开展外贸新模式发展;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在保障交易真实、合规的前提下,支持我市外贸创新业务先行先试;落实国家对综试区电子商务的出口免税政策,将电子商务的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优惠政策执行到位;推动企业设立规模较大的海外仓,为跨境电子商务启动建设硬件设施;开展规范认证和标准化试点;开展专项品牌建设行动;支持市内高等院校、高职院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建立各级政府、高等院校、培训机构与电商企业协同合作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建设跨境电商实用型人才培训孵化基地,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培训。

  以上任务主要从加强金融服务方面、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硬件设施建设方面、依托第三方推广平台方面、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措施方面、积极探索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模式方面、进一步提高相关人才培养进行贯彻落实,涉及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有机互补,共同推进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第三部分是组织实施,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工作,及时评估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积极利用支持政策,推动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忻州市商务局

  2020年7月14日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