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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解读

 时间:2020-06-10 09:50       大    中    小      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网

  《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工作,是在省应急管理厅的正确领导下,征求省森防指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在火灾防治管理处、应急管理研究中心和预案管理处的共同努力下修订完成,现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背景

  机构改革后,我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及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山西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由林草部门调整到应急部门,森防指、森防办的职能也有了新变化,重点发挥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的作用。我省原有的森林火灾和草原火灾两部应急预案已经不适应目前体制机制需要,修订两部预案势在必行。《预案》明确了森防指成员单位应急职责,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山西省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53号)的要求,在《山西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晋政办发〔2016〕6号)、《山西省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晋政办发〔2018〕25号)两部预案基础上,进行修订。

  二、预案修订依据

  本预案修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2016年1月12日印发的《山西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8年2月27日印发的《山西省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三、预案修订过程

  在预案修订过程中,主要经历了五个程序,一是从去年3月份开始安排专人着手对我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开始修订。期间,我们对原两部《预案》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情况、机构改革后省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变化情况等进行调研梳理,组织8次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二是广泛听取大家意见。2019年7月30日给24个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征求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意见和建议的函》,截止8月20日全部收到回复。其中:全部采纳的有15个单位,分别是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卫健委、省广电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测绘院、省军区、省消防总队。部分采纳的有1个单位,省林草局。没有意见的有8个单位,分别是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应急厅、武警山西省总队、省航产集团、太原铁路局。三是省应急厅按照省政府领导有关要求,本着简练、完整、科学、实用、操作性强等原则,组织专人研究修定,多次召开党组和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将《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作为省级专项应急预案模板格式。四是就个别职责与省林草部门进行多次商讨,明确了应急与林草具体职责任务。五是组织有关专家对《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了初审。形成了现在《预案》审批稿。

  四、预案重点章节解读

  本预案共分八个章节:1.总则;2.山西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3.风险防控;4.监测和预警;5.应急处置与救援;6.后期处置;7.恢复与重建;8.附则。需要重点解读的是:第二、四、五章节。

  第二章节:山西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指挥部实行双指挥长,由分管应急工作和分管林草工作的副省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实行双主任,由应急厅长和林草局长担任,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明确了指挥部及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了分级应对主体;明确了省级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的组成;在指挥体系中,重点明确了现场指挥部及其各组设置、人员组成和职责。

  第四章节:监测和预警。重点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应急、林草和气象等部门加强火情监测的手段,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在预警中重点明确了应急、林草和气象加强会商,及时向预警地区发布红色、橙色、黄色预警信号。

  第五章节:应急处置与救援。明确了分级响应的主体:达到省级一级、二级响应条件的森林草原火灾由省指挥部组织抢险救灾;达到省级三级、四级响应条件的森林草原火灾分别由火灾发生地市、县级指挥部组织抢险救灾;明确了先期处置的工作任务,特别强调火灾发生后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开展扑救工作,立足“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正文中明确了省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要做的主要工作。

  五、新预案的特点

  新《预案》修订更符合我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精神,也更加适合应对当前森林火灾的实际。

  (一)应急处置为主,适当前后延伸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应急预案的定位为:立足现有资源的应对方案,以事发后的处置为主,适当向前、向后延伸;确定我省专项应急预案的定位为: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指导各地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同时强调其政策性和指导性,为各地针对不同的火险等级状况科学采取应对措施提供了依据和指南。

  (二)突出以人为本,责任更加明确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提出了6项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我省在修订《预案》的过程中进一步细化了森林火灾扑救原则。明确规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重要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坚持“专群结合、军地联动”的原则,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要力量,充分发挥驻军、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应急力量作用,实现打、清、守力量的科学配置,切实提高森林火灾扑救效率;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要立足地方实际和实战需要,制定切实可行应对工作机制,确保扑救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进行。

  (三)规范预警响应,常态与非常态结合

  在总结近年来我省扑火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后的新《预案》进一步理顺了森林火灾发生后的响应措施,对省级层面的应对工作设置了更加具体的量化标准和响应措施,对每一级响应措施进行细化,大大提升了预案的可操作性。

  此外,按照“坚持预防和应急并重,常态和非常态结合”的应急管理方针,把风险防控作为一项常态工作也被写入新《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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