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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德县黄河防洪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2-07-20 10:10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保德县黄河防洪预案》已重新修订,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1日
 

 

  

  保德县黄河防洪预案

  为做好我县的黄河防洪工作,确保黄河河道行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黄河防洪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黄河保德段概况
  (一)河道情况
  黄河流经我县三镇三乡,流经总长度63公里,长度分别为:义门镇8公里,东关镇15公里,杨家湾镇11公里,韩家川乡7公里,林遮峪乡9公里,冯家川乡13公里。流入端位于义门镇天桥村,流出端位于冯家川乡冯家川村。
  黄河流经河道蜿蜒曲折,两岸石壁犬牙交错,河道过水断面差别大,最宽处位于王家滩段,宽约0.6公里,最窄处位于故城段,宽约0.26公里,多年流量保持在400—1120m3/s之间。天桥库坝至冯家川段河道平均比降约万分之五。
  县域内汇入黄河支流面积为846.27km2。支流主要有:大河沟、黄石崖沟、芦子沟、腰庄河、朱家川河、梅花沟、宝寺河、寺沟河、寨沟河、化树塔河、小河沟河、安家山河、武家沟河、黑土峁河、龙驼沟河。
  (二)工程情况
  1、堤防工程。黄河铁匠铺至故城段现有堤防约15千米按照50-100年一遇标准建设;朱家川出口段位于杨家湾镇花园村,按照十年一遇标准建设,堤防长度1.317千米;花园村以下堤防多为上世纪七十至九十年代兴建,设计标准不一,质量较差,隐患较多。
  2、灌溉工程。已建机电灌站2座,分别是东关镇李贤堎电灌站(1120kw),冯家川乡神山电灌站(185kw)。
  3、其它工程。我县天桥水电站下游黄河河道内现有大型跨河铁路桥1座,另有在建铁路桥1座;公路桥3座,坐落在东关镇马家滩至杨家湾镇花园段;沿黄公路小型公路桥梁21座,分布情况:东关镇境内3座,杨家湾镇境内5座,韩家川乡境内5座,林遮峪乡境内4座,冯家川乡境内4座。
  (三)滩区情况
  我县黄河滩区共涉及5个乡(镇)22个村1.953万人,总面积56km2,其中耕地2.198万亩,经济林(枣树)0.773万亩,林地一体0.363万亩。东关镇涉及村庄8个,人口1.084万,滩区面积17.02km2,耕地0.452万亩,林地一体0.047万亩;杨家湾镇涉及村庄4个,人口0.2303万,滩区面积13.45km2,耕地0.297万亩,经济林(枣树)0.012万亩,林地一体0.289万亩;韩家川乡涉及村庄3个,人口0.2093万,滩区面积11.6km2,耕地0.646万亩,经济林(枣树)0.192万亩,林地一体0.0268万亩;林遮峪乡涉及村庄3个,人口0.0938万,滩区面积7.87km2,耕地0.206万亩,经济林(枣树)0.205万亩;冯家川乡涉及村庄4个,人口0.3355万,滩区面积6.06km2,耕地0.597万亩,经济林(枣树)0.3641万亩。
  沿黄滩地高出黄河500m3/s流量水面大多在约1至5米左右。
  二、防洪任务及防洪重点
  我县黄河防洪目标任务是当洪水下泄流量小于等于7000m3/s时,确保滩地安全;当下泄洪水大于7000m3/s,小于等于10000m3/s,确保堤防安全;当洪水流量大于10000m3/s,确保沿岸村庄和人员安全。
  黄河防洪重点河段是城区段,花园至石圪垯段,柴家湾至寨沟段,林遮峪段,神山至冯家川段。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县黄河防洪领导组组织机构
  指 挥 长:吴雁臻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田先明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张埃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袁全生  县政府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代晓军  县政府办副主任 
           翟连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郝晓东  县水利局局长
           孙彦林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裴  彤  县气象局局长
           李继波  武警保德中队教导员
           程永亮  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成 员: 翟培利  县发改局局长
           李彦东  县民政局局长
           张  洁  县财政局局长
           崔晓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袁玉锋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赵  丹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高润平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李永春  县供电公司经理
           白嗣清  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  岗  山西天桥水电有限公司经理
           李春峰  电信保德分公司经理
           韩  光  联通保德分公司经理
           郭亚民  移动保德分公司经理
           张金和  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站站长
           吴高宇  东关镇镇长
           白海军  义门镇镇长
           刘  宇  杨家湾镇镇长 
           王  宏  韩家川乡乡长
           陈建忠  林遮峪乡乡长
          王  伟  冯家川乡乡长
  保德县黄河防洪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郝晓东(兼)任。防汛值班电话:0350-7362371,传真:0350-7362371。
  黄河沿岸各乡镇要成立本级黄河防洪领导组,负责组建辖区内的沿岸村黄河防洪领导组和抢险突击队(每村不少于20人);县直各成员单位分别组建应急小组,做好抗洪抢险期间的各项应急保障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各级各部门黄河防洪领导组组长职责
  黄河防洪实行县防汛防洪领导组领导下的各级(部门)行政首长责任制,其职责是:
  (1)贯彻防汛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防汛指令,研究部署本级(部门)黄河防洪工作,组织制定本辖区(部门)有关黄河防洪的规章制度。
  (2)加强黄河防洪宣传教育,组织动员,增强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水患意识。
  (3)负责组建本级(部门)的防洪办公机构,解决黄河防洪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4)负责制定本级(部门)的黄河防洪方案,并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5)负责黄河防洪队伍的组织训练、物资储备、河道清障等工作。
  (6)组织做好黄河滩区,蓄滞洪区群众的转移、安置、救护和救灾工作。
  (7)根据汛情及时组织指挥抗洪抢险。
  (8)指导、协调、督促本辖区内防洪工程建设,及时修复水毁工程,提高防御洪水的能力。
  (9)组织黄河防洪督察和防汛检查,督促指导本辖区本部门防汛抗洪工作的开展。
  2、黄河防洪领导组职责
  (1)县黄河防洪领导组是全县黄河抗洪抢险的指挥机构。领导组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行使全县黄河防洪指挥权。
  (2)贯彻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关报告工作,全面做好黄河防洪工作。
  (3)研究部署黄河防洪工作,开展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4)根据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要求,结合本辖区河道及防洪工程现状,制定黄河防洪预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5)开展防汛检查,建立黄河防洪督查机制,督促并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全面做好黄河防洪工作。
  (6)负责下达黄河防洪抢险的相关指令,并检查、督促、上报贯彻执行情况。
  (7)洪水流量达到警戒流量以上时,按照黄河防洪预警要求,及时组织查险、抢险、迁安、救护等工作。汛情紧急时,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投入黄河防洪抢险和迁安救护工作。
  (8)研究和推广防洪先进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按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9)做好黄河防洪的其它工作。
  3、黄河防洪领导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水利局:负责黄河保德段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等日常工作,掌握天桥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库坝泄洪时间、流量等方面的信息及相关乡镇防洪抢险信息。及时发布黄河主要支流内库坝水情警报,病险水库、堤坝险情、泄洪等预警信息。协助县应急管理局开展黄河防洪应急救援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黄河防洪应急救援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救援物资、灾后重建物资的调配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救助物资的发放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黄河防汛应急资金的预算、管理,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
  县卫健体局:负责灾区的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开展灾区防病消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做好灾民的心理康复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统一调集、协调运输车辆,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运输道路通畅。做好沿黄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抢修等方面的防洪应急救援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黄河沿岸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时向县黄河防洪领导组提供预警信息,组织制订山体滑坡、地面坍陷等地质灾害的预案,并及时开展勘查、治理和抢险工作。
  县住建局:组织实施城区黄河防汛应急救援工作,全面负责城区黄河防汛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好灾区的社会治安,依法打击盗抢防洪物资和群众财物的犯罪活动;依法打击破坏黄河防洪设施,协助打击黄河河道违法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打击造谣惑众的不法分子;协助疏通交通道路;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报道灾害性天气警报、预报及相关信息,向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发生重大灾情时,组织新闻采访。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军、民兵参加黄河抗洪抢险救援工作。
  武警保德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本单位应急队伍进行黄河防洪抢险救灾。
  山西天桥水电有限公司:协调上游水库洪水调度。负责天桥库区泄洪信息的通报,及时向县黄河防洪领导组和县防指报告泄洪情况。紧急防洪期间执行上级和县防洪领导组的指令,实施洪水调度。
  县供电公司:负责灾区电力设施、设备的抢修与维护,保障电力供应。
  联通保德分公司、移动保德分公司、电信保德分公司:负责为黄河防洪抢险提供信息通信保障。
  沿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乡镇黄河防洪各项工作。
  四、责任区划分
  黄河防洪重点为县城和沿岸乡镇,各段黄河防洪责任人按照河长制相关文件执行。
  五、防洪措施
  (一)预警预防机制
  建立黄河防洪预警预防机制,加强上下游黄河汛情信息通报和洪水调度方案,严格汛期电调服从水调。天桥水电站有限公司要及时向县黄河防洪领导组和县防指通报泄流相关情况,沿黄各乡镇村要汛期和凌汛期24小时值班,在辖区河段安排巡堤查险人员,做到勤观察、常报告、早处置。
  (二)洪水调度方案
  1、黄河主河道调度方案
  当天桥库区洪水下泄流量达到4000m3/s时,天桥水电站通知县黄河防洪领导组和县防办,县防办通知城防、东关镇、杨家湾镇、韩家川乡、林遮峪乡、冯家川乡,城防通知县城各单位、居民,各乡镇通知本辖区沿岸各村做好防洪准备;水利局、住建局和沿岸各乡(镇)、村要派出堤防巡查员,昼夜巡查,处在沿岸中滩的人员要迅速撤离。当天桥库区洪水下泄流量达到10000m3/s时,各单位、沿黄河各乡(镇)和村,加密巡查,组织做好抢险准备,处在沿黄高滩的人员要迅速撤离险区。当天桥库区下泄流量达到12000m3/s,县城单位和居民、沿黄各乡镇村要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到设定的安全区域,各防洪抢险突击队要立即行动,投入抢险。
  2、黄河主要支流调度方案
  黄石崖沟、腰庄河、朱家川、寺沟河、窑洼河支流,当水位站监测到警戒水位线,或者流域内自动雨量站监测到超标准雨量,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将情况报告县黄河防洪领导组、县防办和有关单位。各级防洪领导指挥机构要组织抢险队和沿河村落村民做好防洪抢险准备,并随时观测雨情、水情、工情做好撤离、抢险、救助等工作。
  (三)信息联络
  1、建立黄河防洪重要信息联络机制
  县黄河防洪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乡镇防汛指挥机构要建立防洪信息联络机制。领导组办公室对可能引发洪水灾害的汛情险情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乡镇。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对通报的各类信息及时分析处理,并将采取的预防措施及时反馈领导组办公室。
  县黄河防洪抢险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必须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
  主要联络电话:
  县黄河防洪领导组办公室:0350-7362371                  
  天桥水电站水调:0350-7351244  0350-7352244  0350-7363216
  县防汛办:0350-7322222,传真0350-7386872
  东 关 镇:0350-7322008
  义 门 镇:0350-7351234
  杨家湾镇:0350-7369024
  韩家川乡:0350-7322770
  林遮峪乡:0350-7325566
  冯家川乡:0350-7366012
  黄河沿岸各乡镇与沿河各村村委会要互相联络。各单位值班电话号码如果变更,要将变更后的号码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2、制定黄河汛情信息报告时限
  汛情险情发生后,巡堤查险人员要在发现险情后及时将情况报告所在乡镇黄河防洪领导组和行业主管部门。当地黄河防洪领导组应及时进行现场复核,将属实的黄河汛情、险情上报县黄河防洪领导组和县防指。事发地乡镇黄河防洪领导组要在获知汛情30分钟内完成复核上报。初步分析研判事态发展趋势,开展抢险救灾相关工作。
  3、汛情信息报告内容
  汛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汛情发生地所在河段、乡镇、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灾害性质、影响程度和范围,汛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汛情发展及抢险救灾情况及时续报。可先用电话报告、随后形成文字报告,并根据汛情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四)汛前清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在汛前组织对黄河沿岸滩区、堤防、河道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行洪安全的违章建筑、弃土、弃渣和堆放的沙石等情况,要责成设障者在汛期来临前完成清(拆)除,确保黄河河道行洪畅通。
  (五)工程措施
  县水利局要根据汛前检查发现的黄河病险堤防的危重程度、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及时向县政府提出除险加固报告,使病险堤防在汛前得到维修加固。
  沿黄各乡镇要对边山峪口护村堤防进行汛前检查,发现病险地段要组织力量及时进行维修加固,确保安全度汛。
  (六)避险措施
  发生超标准洪水险情时,县黄河防洪领导组和沿黄乡镇、村要迅速组织将危险滩(城)区的群众撤离转移到安全区域。
  县城单位和居民撤离路线和避险区域按城区防汛预案中确定的执行,沿黄各乡镇和村要落实本级黄河防汛责任人,确定各自的撤离路线和防洪避险安全区域。
  六、应急响应
  (一)Ⅳ级应急响应(蓝色)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1、天桥库区下泻流量≥4000m3/s且≤6000m3/s;
  2、Ⅳ级响应行动
  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水情的监视,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黄河防汛工作。各段黄河河道巡堤责任人员加密巡堤频次,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报告,并通知周边群众避险。领导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Ⅲ级应急响应(黄色)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1、天桥库区下泻流量>6000m3/s且≤9000m3/s;
  2、Ⅲ级响应行动
  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水情发展变化,加强黄河防汛工作的指导,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并通报防指成员单位。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各段要增加巡堤查险人员实现24小时不间断巡查,出险险情第一时间报告,并通知周边群众避险。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抗洪抢险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迅速投入抢险。
  (三)Ⅱ级应急响应(橙色)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Ⅱ级响应:
  1.1、天桥库区下泻流量>9000m3/s且≤12000m3/s;
  1.2、黄河一般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2、Ⅱ级响应行动
  副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黄河防汛抗洪工作的指导,将情况报县政府并通报其他成员单位。县防指应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县黄河防洪领导组办公室和县防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关注黄河水情变化,以及信息收集等工作。各巡堤查险单位要加派巡堤查险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领导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黄河防汛工作。事发地各防洪抢险突击队要立即行动,投入抢险战斗。县城单位、沿黄各乡(镇)村要迅速组织洪水威胁区域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四)Ⅰ级(红色)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1、天桥库区下泻流量>12000m3/s;
  1.2、黄河防洪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2、Ⅰ级响应行动
  总指挥主持会商,领导组全体成员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黄河防汛工作的指导。派出由县防指领导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第一时间根据预案控制险情。各级防洪抢险突击队要立即行动,投入抗洪抢险。县城单位、沿黄各乡(镇)、村要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到设定的安全区域。领导组全体成员单位按照职责组织开展黄河防汛抗洪工作,承担重要黄河防汛任务的副指挥和成员单位负责人进驻事发地开展防汛抗洪及灾后重建工作。
  (五)应急结束
  当水患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县级应急响应由县黄河防洪领导组宣布结束响应,乡镇级应急响应由灾害所在地乡(镇)黄河防洪指挥机构宣布结束响应。
  七、善后处置
  县有关部门和各级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对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作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一)水毁工程修复
  城市防洪排水设施、市政设施、铁路、供电、通信、供气、供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等水毁工程设施分别由各相关产权部门负责修复、重建。
  (二)生活安置
  灾后灾民生活安置由县民政局负责,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妥善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三)其他工作
  疫情处理、污染物清除、防汛抢险物资补充等其他善后处置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解决。
  (四)保险理赔
  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财产损失由各保险公司按照“援助优先、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的原则,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八、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保障
  沿黄各乡(镇)、各单位组建的抢险队伍以及领导组成员单位组织的抢险突击队是黄河防洪抢险基本的抢险救援队伍;武警保德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黄河防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公安、交通、电力、医疗等部门是黄河抢险救援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沿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健全基层综合性应急抢险救灾队伍。
  (二)应急资金保障
  黄河抢险救灾工作资金是全县应急准备和抢险救灾工作资金的一部分。由县水利局提出,经县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拨付。
  (三)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健体局负责协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做好现场急救工作和后续救治,协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做好有关卫生防疫工作。
  (四)应急物资保障
  县发改局、县应急局要建立健全黄河防汛救灾物资储存、调拔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灾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必要时,可以依法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沿黄各乡镇的每个村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准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如草袋、编织袋、木料、铅丝等。所有防洪抢险物资要登记造册,由专人负责抢险物资的保管。
  (五)交通运输保障
  县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负责黄河抢险救灾交通保障。要及时对灾区现场和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辟抢险救灾“绿色通道”。负责交通工具调配、确保抢险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并迅速组织对受损的道路和市政设施进行抢修、恢复。
  (六)技术保障
  县水利局组建黄河防洪应急抢险救灾专家组,为应急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抗洪抢险专家和机构,研究黄河防洪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其它事项
  (一)宣传发动
  各级黄河防洪领导组要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黄河防洪抢险救灾中有关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宣传活动,县内各家媒体应积极提供相关支持。
  (二)培训、演练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黄河应急抢险救灾队伍的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各行业志愿者参与应急抢险救灾的技能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县黄河防洪领导组要积极组织进行黄河防洪应急抢险演练工作。原则上进行专业应急抢险联合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各单位、沿黄各乡(镇)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演练。
  (三)奖惩
  1、奖励
  对在黄河防洪及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条件如下:
  (1)出色完成黄河防洪抢险任务的。
  (2)在预防和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对黄河防汛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在黄河防洪技术保障上有突出贡献的。
  (5)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2、惩罚
  对在黄河防洪及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对责任人视情节和后果给予相应的惩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1)拒绝履行黄河防洪应急抢险救灾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灾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黄河防洪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临阵逃脱的。
  (4)盗窃、挪用、贪污黄河防汛资金或物资的。
  (5)阻碍黄河防汛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黄河防洪抢险救灾行为的。
  (四)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保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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