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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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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政办发〔2018〕1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保德县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保德县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保德县水上搜救应急机制,迅速、有序、高效组织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和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水上突发事件的扩展,最大程度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山西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保德县境内发生的除水域污染以外的各类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一领导;依法应对,预防为主;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快速反应,协调联动。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保德县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县人武部、县地方海事处、县武警中队组成。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的指示和要求;
(2)负责组织指挥各成员单位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上搜救应急工作;
(3)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统一调配施救人员、船舶、物资、器材;
(4)分析、研究特别重大、重大水上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协商应对策略,采取措施,妥善处置;
(5)组织指挥特别重大、重大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6)负责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信息发布;
(7)负责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行动等。
2.2县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地方海事处,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地方海事处处长担任。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县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组织协调全县的水上突发事件水上搜救应急工作;
(2)承担水上搜救应急值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上搜救应急救援行动;协调和指导地方水上搜救应急信息系统建设;
(3)与相邻县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开展交流与合作;
(4)负责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和解释,开展人员培训;
(5)组织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的信息发布;
(6)负责县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整理和归档;
(7)承办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委宣传部:根据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安排,负责开展应急救援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和灾后重建工作。
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水上搜救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调拨。
县公安局:参与水上搜救应急处置工作。查处水上违法犯罪行为;负责道路交通管控,开辟救援通道;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参与处置群体事件和治安事件;发生火灾时全力进行消防灭火;核查水上突发事件伤亡及失踪人员情况。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水上突发事件中受灾群众的临时生活救助和转移安置工作,事发地殡葬机构按有关规定,组织对遇难人员遗体的火化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落实水上搜救应急工作经费;监督管理应急救援工作经费的使用。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引发水上突发事件的地质灾害成因和信息提供。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水上突发事件的地质灾害成因和信息提供。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统一调配施救人员、船舶、物资、器材,组织指挥水上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县地方海事处:协调、指导和组织水上搜救应急行动;协调相关单位参加水上搜寻救助;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水利局:负责水情监测,提供相关水域的重大水情信息,调派本系统的专业潜水作业队伍及渔业船舶参加应急搜救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协调事发地卫生部门开展水上突发事件相关伤员救治、卫生防疫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根据指令和需求。
县安监局: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参与水上搜救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的监测和预报,根据需要,开展现场应急气象服务工作。
县人武部:组织所属民兵、预备役部队,必要时协调驻军参加水上应急救援行动。
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与抢险救援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2.4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县指挥部设综合协调、抢险搜救、医疗救援、安全保卫、综合保障、调查监测、新闻报道等应急工作组。
2.4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人武部
职责:负责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2.42抢险搜救组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人武部、县环境保护局、县武警中队、县地方海事处
职责:负责水上突发事件中遇险人员的搜救和伤(病)员的抢救、道路运输、隐患消除、水路通行控制和能力恢复以及鉴定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程度等工作。
2.43医疗救援组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成员单位:县卫计局
职责:负责水上突发事件伤病员现场急救、转运、救治和疾病防控、卫生监督等工作;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伤病员医疗救治信息。
2.44安全保卫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
职责:负责设置水上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线;维护现场治安;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事故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公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2.45综合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气象局、
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车辆、救援人员、气象预报、道路运输、通信保障、经费保障、生活保障、保险赔付、善后处理等工作,建立事故处置现场通信联络。
2.46调查监测组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利局、县地方海事处
职责: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动态监测,为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提供技术支持,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2.47新闻报道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
职责:根据县指挥部发布的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应急处置的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警分级
根据灾害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3.11一级预警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为一级预警
(1)各种突发或因大雾、暴雨、雾霾、沙尘暴、大雪等气象灾害造成能见度不足100米;
(2)监测预报山体滑坡处于临灾变形阶段,已发布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一级预警信息;
(3)监测预报有特大洪峰的信息;
(4)辖段水域内安全形势特别严峻:发生特大突发事件,或季度内连续发生两次死亡10人以上的突发事件,或月度内局部水域连续发生5起人员死亡突发事件;
(1)辖区所有水域水上施工(水上爆破、大坝合龙、水库开闸放水)等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信息;
(2)特大凌汛的信息。
3.12二级预警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为二级预警
(1)各种突发或因大雾、暴雨、雾霾、沙尘暴、大雪等气象灾害造成能见度不足500米;
(2)监测预报山体滑坡处于加速变形阶段,已发布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二级预警信息;可能造成严重阻航或断流的监测信息;
(3)监测预报有较大洪峰的信息;
(4)辖段水域内安全形势严峻:发生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突发事件,或月度内局部水域连续发生3起人员死亡突发事件;
(5)重大凌汛的信息。
3.13三级预警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为三级预警
(1)各种突发或因大雾、暴雨、雾霾、沙尘暴、大雪等气象灾害造成能见度不足800米;
(2)监测预报山体滑坡处于匀速变形阶段,已发布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三级预警信息;
(3)监测预报有大洪峰的信息;
(4)辖段水域内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发生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突发事件,或月度内发生3起死亡2人以下的突发事件;
(5)较大凌汛的信息。
3.14四级预警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为四级预警
(1)各种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能见度不足1000米;
(2)监测预报山体滑坡处于蠕动变形阶段的信息,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四级预警信息;
(3)辖段水域内安全形势趋于严峻:局部水域通航秩序严重恶化,或通航条件严重影响船舶安全航行;船舶同类违法行为、安检滞留率明显上升;出现重大安全隐患;
(4)重大节假日期间、旅游旺季水上运输处于满负荷状态;
(5)一般凌汛的信息。
3.2预警预防行动
从事水上运输的单位、船舶和人员应注意收集预警信息,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水上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危害。
4搜救应急处置
发生水上突发事件,事发地不在本责任区的,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接警后应立即直接向事发所属辖区通报;
在险情确认后,承担应急指挥的机构立即进入应急救援行动状态,负责对水上交通事故险情现场先期应急处置,调集各方面的应急救援力量,全力开展人员救援,控制灾情态势,防止次生、衍生险情连锁反应,特别对于涉及危险品泄漏和扩散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避免造成大面积危害,迅速果断地控制或切断水上交通事故险情链,采取一切科学手段,有效减少事故险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甚至避免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实现预警化解。并按照险情的级别通知有关人员进入指挥位置。 根据已制定的应急预案,调动应急力量执行救助任务。
5、应急保障
建立以专业队伍为基础,其他专门队伍和志愿者为补充的应急救援体系。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还应收集本地区可参与水上应急行动人员的数量、专长、通信方式和分布情况信息,建立应急保障队伍信息库。
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避免造成大面积危害,迅速果断地控制或切断水上交通事故险情链,采取一切科学手段,有效减少事故险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避免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实现预警化解。后勤保障安排统一由水上搜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安排。
6附则
6.1名词术语与说明
(1)水上突发事件是指船舶、设施在水上发生火灾、爆炸、碰撞、搁浅、沉没,油类物质或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失踪、财产损失、水上环境污染的事件和其他水上突发事件;
(2)本预案中所指“水上”是指保德县行政区域内的河流、湖泊、水库水面以及风景旅游区等水域;
6.2奖励与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水上搜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应急救助中牺牲、致伤、致残的,由民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对不及时报告险情信息,推诿、故意拖延、不服从、干扰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协调指挥,未按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或违反本预案有关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保德县交通运输局修订并负责解释。
6.4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每3年修订一次。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
6.5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4年印发的《保德县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