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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度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3-29 10:17       大    中    小      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根据《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要求,我厅对2021年度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部署要求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1年,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为引领,结合我省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夯实应急管理法治基础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厅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强化依法行政决策。修订《党委工作规则》《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三重一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格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有效防控决策风险,持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进一步压实法人单位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的法定职责和主体责任,起草了《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组织太原、晋中、忻州、阳泉4个市及8个县,以及省交通运输厅、住建厅、文旅厅、能源局、国防科工局及9个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业分别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并联合省司法厅赴朔州、运城进行立法调研,召开立法论证会。2021年11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将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此外,我们起草了《<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修正)>立项调研论证报告》,推动《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修改工作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对《自然灾害防治法》《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等50余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回复了修改意见。 

  三是扎实开展普法工作。出台《山西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要点》,明确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印发“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按照林武书记在十一届省委第222次、232次常委会会议上的部署要求,就做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落实工作,举办专题培训,印发通知督促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共45万余人次学习贯彻,并将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列入督查重点任务。持续开展“5·12”防灾减灾、“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印发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实施方案》,组织新提任的33名处级干部进行宪法宣誓仪式,开展了集中旁听庭审、法律大讲堂等一系列活动。联合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全省共征集作品154部,荣获优秀组织奖。联合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组织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参加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荣获“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 

  (二)严格监管执法,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一是强化监管执法统筹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加强全系统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报省政府批准印发了《山西省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厅本级全年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并推动落实。制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依照新修改后的法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汇总统计了全系统执法人员数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服装和标志配发。按照应急部规定,督促市县按要求报送典型执法案例,全系统报送典型执法案例757个。全面应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录入监管信息。根据省双随机办统一部署,牵头联合省市场局,对危化、冶金等6家企业进行了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印发《关于做好“互联网+执法”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在全系统推广应用应急部开发的执法系统。 

  二是压实监管执法责任。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制定了安全监管检查“一张表”,落实了65453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健全并落实煤矿和非煤矿山监管专员制度,定期对监管矿山进行驻矿检查。以省政府安委办名义《山西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攻坚年行动方案》。印发《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有关事项的督办函》,督促各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攻坚年任务,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全省45709家企业签订了承诺书,3727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17315家企业建立了双重预防机制。 

  三是强化重点行业监管执法。煤矿,组织开展了露天煤矿、水害防治、瓦斯防治、顶板灾害防治、外包工程和资源整合煤矿、井下防溃水溃砂等专项治理,以及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省发改委出台文件,部署煤炭增产保供安全防范工作。危化品,与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了两轮重大危险源市级交叉检查。对全省42家成品油库和37家带储罐的经营企业进行了安全风险深度评估。组织开展了“小化工”分类整治和精细化工“四个清零”行动,提请政府关闭取缔27家,停产停建25家。非煤矿山,组织开展了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地下矿山大排查、采空区治理、黄河流域尾矿库安全治理以及非煤矿山图纸梳理整治等行动。冶金工贸,组织开展了粉尘涉爆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和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行动。对1594家建材企业、442家粉尘涉爆企业进行了专家“会诊”检查;965家涉及易燃易爆气体的机械、建材企业,145家涉及煤气的冶金、有色、机械铸造企业进行自查自改。矿山井下民爆物品,推动132座煤矿矿井、6座非煤地下矿山全部取消井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机构开展了执业行为专项整治,2811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对违规行为分类进行了处理处罚,对1家外省机构实行省域行业禁入。2021年度厅本级共实施行政处罚191件,罚款6887.09元。 

  (三)强化执法监督,持续规范执法活动 

  一是持续推行三项制度。在去年推行“三项制度”的基础上,动态更新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服务指南、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清单指南流程图,为持续推行“三项制度”奠定扎实基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协调律师对我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和合同进行法制审核,审核重大执法决定3份,对挂牌督办的较大事故调查报告,以及70余份合同等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山西省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山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工作制度》《山西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办法和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理》《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先后开展了8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集中清理188件。 

  三是配合开展执法检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方案,向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了“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配合省人大赴临汾、运城、长治、晋城等4个市进行了实地检查,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执法检查情况,并进行了审议。以省安委办的名义印发《省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梳理汇总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和问题整改清单,形成了“一法一条例”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感我厅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当前机构改革全面深化的大背景下,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也面临新的挑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全面推进和落实法治建设方面的基础性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领域法律体系配套建设需要加强。对此我厅要认真研究,切实采取针对措施予以改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1年,我厅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省的《实施办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厅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厅党委书记、厅长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组织制定《落实山西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工作措施》,带头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厅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立足我省实际,继续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昂扬的状态,更加有力的举措抓好应急管理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2年度厅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做到厅党委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组织开展交流研讨活动,带领全厅干部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并加强理论学习成果的实践转化,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不断开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新局面。 

  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进《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修改工作,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转化为法规制度,有序开展条例(草案)的前期准备、调研、起草、修改及审查等工作。积极发挥我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职能作用,抓好地方标准立项、起草、审查、发布等工作,健全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体系。 

  严格规范监管执法。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局队合一”。6月底前,督促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按编制标准配齐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断健全完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厘清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危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四)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照国家和全省的普法规划,研究制定应急管理系统“八五”普法实施规划。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体布局。扎实抓好民法典和党内法规等重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开展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持续深化“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活动。抓住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契机,搞好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好第四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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