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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保德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07      来源:保德县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忻政办发(2011)30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县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2010年,在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的关心和帮助下,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找准工作切入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营造政府信息公开浓厚氛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步入了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的发展轨道,对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今年以来,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从县政府办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到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政府领导坚持定期研究,具体调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其它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并且贯穿于工作的始终。保德县人民政府网站于2006年成立,至今五年时间。历经6次重大改版,目前运行平稳良好,仅今年访问量就超过100万人次,已成为保德对外宣传党政信息的重要窗口。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政府真正服务于群众,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截至年底,网站发布政府文件近300份,各类新闻信息近2000余条,准确及时地把党和政府的声音、身影反映出去,把保德经济社会建设成果反映出去,做到了网上有文有图,尽力美文美图。内容涵盖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三农动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及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资源,信息发布量名列全市前茅。

  二是注重有效发挥县广播电视台、橱窗展板等媒介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要求各政务公开单位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参与,单位一把手公开承诺,日常政务信息要多渠道公开,办公室上报高质量的政务信息80篇;各部门(单位)全年共制作宣传展板150块;在街道和单位门前悬挂、张贴宣传标语120条;制作宣传栏40期,发放宣传材料3.5万余份,开展各类现场宣传活动18次,开展其它主题活动30余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面,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积极实施阳光政务,通过县长信箱、手机短信、基层调研,实施县长“直通车”制度。为进一步促进廉政、勤政、优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县政府立足自身做起,同时要求乡镇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在实施重大决策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之前,组织有关方面进行咨询听证,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切实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全年我县共进行行政决策100余件,涉及惠农补贴、交通安全、建设领域治理、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经营与处置、小城镇建设、土地管理、居民生活、医疗卫生等方面。共清理县级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办事服务项目的审批程序101项。我县在制订重点城市建设项目“三街三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和重大事项方案之前,县政府均多次召开会议,广泛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和外地规划专家进行论证,集思广益,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四是抓好民声诉求工作。群众通过政府网络平台交办事项。政府办公室采取专人负责下载打印,件件呈报领导审批的做法,交由相关部门限时办理,答复文件经政府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及时反馈市民,同时电话回访反映人调查情况。所有案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通过受理,构筑了社会监督平台,畅通了群众投诉渠道,进一步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真正为百姓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同时各职能部门抓好复议应诉和信访问题受理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减轻民负、解除民忧、保障民权和纠错监督的功效,不断改革行政复议审理方式,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综合运用多样化结案方式,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通过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纠正了行政机关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为行政,妥善解决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全县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相关用度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全县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宗,提起行政诉讼0宗;共收到与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的举报、投诉0宗。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单位的领导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愿公开;怕麻烦,不想公开;怕监督,不敢公开的思想。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还有少数单位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进展迟缓,公开成效不明显。三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一些单位在公开的内容中,办事的依据和职责多,公开办事的结果少。四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一些单位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个别单位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

  (六)改进措施

  1、深进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行为,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标准,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培训。举办全县政府信息公然保密审查培训班,对各乡(镇)政府和政府各部分、各直属机构的有关工作职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能力,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选择部分与广大群众关系密切的单位作为试点,开展行政执法职权网上公然透明运行工作,将行政执法职权运行过程固化为系统程序,促进行政执法职权运行过程动态公开,积极探索解决群众反映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的题目。健全重大事项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制度。

  2、继续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全面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公开信息亭和乡镇、社区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建设。一是制定和完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二是加强监视治理,建立和完善纳税人评议、群众监视、投诉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个人独资企业出资转让协议书和办法;三是加强对推行办事公然工作情况的考评;四是参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3、继续深入推进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逐步推进乡镇门户网站(页)建设。开办网上服务窗口。要加快推进乡镇办事服务中心建设,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规范乡镇信息公开。乡镇要按照深进贯彻实施《条例》、深化政务公然的要求,认真编制信息公然目录,规范信息内容,将本地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信息上网发布。要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信息公开的力度。

  4、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

  加强对全县信息公开示范点的调研和指导,对示范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题目,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促进工作不断深化。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创建活动经验,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对现有的示范点实行动态跟踪治理和淘汰更新制度,起不到示范作用的要取消示范点资格。

  5、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积极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进一步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作用,开展县政府信息公然网改版工作,做好全县政府信息的征集、编辑、发布工作。推进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全面清理、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已收录的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及相关内容,进一步优化网上服务、网上咨询、网上申办、状态查询等栏目;进步网上办事水平。提供“一站式”服务进口,逐步建立功能齐全、方便快捷的网上办事大厅。健全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平台。进一步优化“政民互动”栏目,加强网站互动资源的整合,进一步完善“民声热线”、“网上访谈”等特色栏目,充实互动内容,提升互动功能,探索建立可行、有效的网络分析、处理、反馈机制。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起草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各地、各部分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作,研究解决制约行政服务中心发展的题目,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务公开载体的重要作用。整合各种政民沟通渠道,建立政民互动大厅。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查阅、索取场所。在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在车站、主要街道(广场)、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公然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 下一步打算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2011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乡镇和部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排上日程,加强宣传,把政务公开做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做为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大事来抓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要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

  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程序。要实施政务公开预审备案制度,对所有公开的内容都要进行事前预审,哪些内容需要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都要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继续完善政务公开档案建设,详细记录政务公开情况,做到有据可查。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行政行为,做到既规范又合法。四是进一步落实奖惩到位。狠抓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乡镇、各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负总责。坚持政务公开督办检查制度,定期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畴。对政务公开中出现的组织领导不力、内容避重就轻、不按程序办事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受理、调查、惩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运行。

 201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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