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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德县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3-11-03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处置、灾后恢复工作,经研究,重修订《保德县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31 

    

    

    

    

  保德县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 

  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农作物有害生物和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全面提高我应对重大农业生物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保障我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和《忻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 

  1.3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重大农业生物灾情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做好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的防控与处置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范围内发生的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 

  1.5概念解释 

  农作物有害生物:指危害农作物及其产品并造成经济、产量损失的农业病、虫、草、鼠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指对农业生态系统、生境、物种、人类健康带来威胁的任何非本地的生物,这些生物离开其原生地,经自然或人为的途径传播到另一个环境,能在当地的自然或人为生态系统中定居、自行繁殖和扩散,最终明显影响当地生态环境,损害当地生物多样性以及人类健康等。  

  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指在我国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纳入农业农村部或各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发布名录的农业病、虫、草等有害生物。  

  2 指挥系统 

  2.1县防控指挥部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根据突发事件等级,成立相应的县级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县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 

  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组成。 

  县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防控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县农作物有害生物和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应急防控工作;负责全县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防控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应急防控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对农作物有害生物灾害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响应后,负责对外发布农作物有害生物灾害发生、防控情况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疫情发生、防控情况。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2.2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是全县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防控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2.2.1 具体负责县指挥部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2.2.2 组织实施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防控工作;根据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事件的发生进展,向指挥部建议响应、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提出对有关区域实施检疫封锁的建议; 

  2.2.3 应急响应后,按照县指挥部的决定,负责调配防控灾情所需的资金和农药、药械等应急物资; 

  2.2.4 负责向县人民政府上报有关情况;经县指挥部批准,及时向各有关部门和媒体通报情况。 

  2.2.5 总结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发生的原因,控制效果和灾害损失等。 

  2.2.6 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专家组和现场工作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1)专家组 

  专家组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灾害的调查,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风险性分析和评估;对重大农业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防控技术方案提供技术咨询;对处置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提出防控处置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开展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的科学研究。 

  2)现场工作组 

  发生农作物有害生物或农业外来有害生物灾情后,县指挥部派现场工作组前往灾害发生地。工作组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等有关单位组成,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指导当地政府对农作物有害生物或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开展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3 灾情分级 

  根据农作物有害生物和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性质、种类、涉及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将预警级别分为3级,分别是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三个级别,依次用红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1 较大()级响应级别 

  同一乡镇内发生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恶性杂草等农作物有害生物,其发生面积达50亩以上或在5个村以上偏重发生,已造成30%以上损失,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 

  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连片发生10亩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 

  1个乡镇内新发现1例以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且已对当地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造成一定影响的。 

  3.2 重大()级响应级别 

  县内发生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恶性杂草等农作物有害生物,其发生面积达500亩以上,或在3个乡镇以上范围发生,已造成30%以上损失,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 

  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连片发生20亩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 

  在同一乡镇区域内2个村同时新发现1例以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且已对当地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造成较大影响的。 

  3.3 特别重大()级响应级别 

  发生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恶性杂草等农作物有害生物,其发生面积达1000亩以上,或在4个乡镇以上范围发生,已造成30%以上损失,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 

  在我县首次发现国(境)外新传入我国,而国内之前从未发生的农作物有害生物,且对农作物造成一定危害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连片发生1万亩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 

  在县内2个以上乡镇区域内同时新发现1例以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且已对当地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影响的。 

  4 应急响应 

  4.1 灾情确认 

  各级植保植检机构作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的实施单位,做好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分析预测灾情发生发展趋势。 

  一旦发生疑似灾情,应在12小时内上报植保植检机构。植保植检机构接报后,立即组织专家进行取样和鉴定,并报请植保植检机构进行调查复核,复核发现有害生物具有大范围严重发生趋势时,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确定灾情级别。 

  4.2 灾情报告 

  灾情确认后,指挥部在1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启动应急预案后,各级应急防控指挥机构实行每日值班制度,灾情状况、防控进展、防控效果等实行天一报制,直至灾情控制结束。 

  4.3 分级响应 

  4.3.1 一级灾情,由人民政府应急响应,启动《保德县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置行动,同时按照规定上报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4.3.2 二级、三级灾情,由人民政府应急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行动,同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4.4 响应程序 

  4.4.1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发生后,级人民政府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和防控救灾,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灾害或疫情扩散蔓延。 

  4.4.2指挥部召开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技术专家提出具体的救灾方案,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救灾方案一旦确定,指挥部成员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灾减灾工作。 

  4.4.3应急程序启动后,指挥部应根据预案的规定,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和有关辖区应急组织机构开展检疫封锁、紧急防治等应急处置工作。 

  5 应急处置 

  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应坚持预防为主、属地负责、分级控制、快速反应的原则。一旦发生灾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行动、早控制,坚决防止灾情扩散或加重。 

  5.1灾情发布 

  有关灾情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报指挥部同意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上报后,由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公布,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非检疫性农业有害生物灾情由指挥部公布,并通报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5.2灾情控制 

  灾情发生后,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调动应急防控预备队伍,启动响应应急防控预案,采取综合防控措施,迅速控制灾情。 

  5.2.1组织动员。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手机微信等新媒体进行防治宣传,积极引导农民适时、主动防治。 

  5.2.2技术指导。通过组建技术指导小组开展面上防治技术指导工作。 

  5.2.3科学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根据农业有害生物发生规律,确定科学的防控方案。 

  5.2.4统防统治。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组织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防控或扑灭工作,提高防控效果,控制疫情蔓延。 

  5.2.5督查指导。在灾情控制过程中应及时开展跟踪督查,帮助解决防控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5.3灾后处置 

  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结束后,各级植保机构要组织做好受灾情况的后期评估工作。受灾评估报告要在20日内上报本级人民政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灾后处置工作,加大扶持力度,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6 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成立各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专家组,成员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科研、教学、推广部门的专家组成,负责灾情鉴定、复核,提供防控决策与技术建议。指挥部可组建应急防控队伍,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植保体系建设,增强农业有害生物灾情预报和防控能力。 

  6.2资金保障 

  农业有害生物灾情应急防控所需资金由财政负责保障,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 

  6.3物资保障 

  建立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对充足的应急防治物资。储备库设在交通便利,具备贮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区域。应急防控物资由指挥部统一调配。 

  6.4技术保障 

  各级植保植检机构负责应急防控技术措施的制定与指导。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强化植保基础设施、实验手段、通讯能力建设,提高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能力。 

  6.5宣传培训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有害生物防控的日常科普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公众对农业生物灾害的防范意识。建立农业有害生物灾情的上报机制,全面有效地发动群众进行群防群控。同时,应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并组织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 其它事项 

  7.1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预案规定,造成检疫性农业有害生物疫情扩散或非检疫性农业有害生物灾情加重,致使农业生产遭受严重损失或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7.2应急演练 

  指挥部每年应组织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演练,确保应急能力不断提升。 

  7.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保德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解读:《保德县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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