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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1-02940 | |
发文字号:保政办发〔2021〕104号 | 成文时间:2021-10-13 |
发文机关: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德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农业和农村政策研究;农业科技推广 | 发布日期:2021-10-13 |
时间:2021-10-13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保德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保德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晋农办经发〔2021〕19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产业发展现状。我县国土面积994.7平方公里,承包到户耕地34.5万亩,2020年玉米播种面积7.6万亩、马铃薯播种面积8.8万亩、糜谷播种面积9.2万亩、豆类播种面积7.1万亩、经济作物和蔬菜播种面积2.1万亩,粮食总产量为1.26亿斤。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粮食高产稳产生产技术模式攻关,组织实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粮食产量稳步增长。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现状及工作情况。近年来,我县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逐步推动土地向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经营范围、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服务区域明显扩大。至2020年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2万余亩。玉米、马铃薯等生产经营相关的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态势良好,百亩以上种粮大户53余户,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有710余家。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拥有从业人数近200人、各类作业机械近4000台(套),这些社会化服务组织对于促进全县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以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项目目标
完成2020年省农业厅下达我县3.526万亩的农业生产深耕浅旋托管服务试点项目任务,扶持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为小农户开展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实现专项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集中连片推广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把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内容及规模:实施3.526万亩以上的农作物生产环节部分托管服务,政府总投资272万元,政府亩均补助77元。
(二)补助环节: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的原则,确定玉米、马铃薯、糜谷等农作物的秋季、春季深耕浅旋部分托管为主要补助环节(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三)补助对象:县内有托管生产服务能力且拥有农业机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
(四)补助标准:作业环节补助方面,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托管服务组织开展工作补助方面,以作业环节补助为基数,在实施作业环节补助的基础上补助2%,用于托管服务组织宣传、印发资料、项目管理等。
(五)服务费指导价格:一般随行就市,以当地当季社会价格为基本依据。从全县的农业托管服务主体和农户中,随机抽取5个农业托管服务主体和20户农户,调研近2年来农作物生产服务作业成本,取平均值,确定指导价格。2021年的指导价格为土地深耕90元/亩,土地旋耕50元/亩,两遍作业费合计每亩140元,其中政府补贴77元,农户(经营主体)自筹63元。
(六)项目实施范围:全县11个乡镇。
(七)项目时间安排:项目计划从2021年10月起至2022年4 月底全部完成。
2021年9月25日—2021年11月2日,发布公告,组织报名、遴选服务组织、出台方案,完成全部合同的签订工作,并报送县农业生产服务托管试点项目领导组办公室(见附件)存档。
2021年11月3日—2022年4月30日,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工作。
2021年6月,项目全部验收完毕并出具验收报告。
以上项目实施每完成一个环节要及时将情况报送县农业生产服务托管试点项目领导组办公室。
(八)耕作技术标准
秋深耕,就是秋收腾地以后土壤封冻以前开展的深耕作业,第一遍用翻转犁深耕,耕作深度25-30厘米,打破犁底层,紧接着再用旋耕机旋耕一遍,破碎土坷垃,耙平土面,以利塌实保墒,来年直接播种。早春深耕就是在清明节令前后开展的深耕作业,其它注意事项与秋深耕完全相同。耕作时施入底肥更好。无论秋深耕,还是春深耕,都是机械作业两遍,第一遍深耕改土,等二遍旋耕耙土,统称“深耕浅旋”。
四、项目服务组织主体选择标准
(一)报名条件
1.经市场部门注册、农业部门登记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已颁发特别法人证书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2.专业服务组织承担项目的,应该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3.服务组织要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农机作业能力和植保防护能力;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5.合作社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财务账目完善。
(二)选择标准
1.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
2.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在我县市场部门登记注册;
3.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达1年以上并有服务组织和农户签订的服务协议合同;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和设备10 台(件)以上,农机手必须有驾驶证,以及其他服务技能;
6.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
(三)优选标准
实施部分托管的,服务面积在2000亩以上;实施全程托管的,服务面积在300亩以上。
(四)确定主体
组织专家团队对所有参与报名的服务组织进行初审、复审和综合评判,按照标准和条件确定实施主体。条件相近时,优选服务能力强的服务组织。优选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5个,需要在县农业生产服务托管试点项目领导组办公室登记备案。补助资金超过20万元的需经县政府招投标(招投标费用从补助金额中提取),20万元以下采用公开遴选方式。服务组织确定后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并在公示期满后及时与县农业生产服务托管试点项目领导组办公室签订协议,组织项目实施。
五、项目实施流程
(一)抓实宣传发动。县农业生产服务托管试点项目领导组办公室要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工作安排启动会暨培训会,布置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要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农户参与农业生产托管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氛围。
(二)确定服务组织。在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掌握当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切实保障服务效果。遴选后的服务组织,经县农业生产服务托管试点项目领导组办公室考察通过后,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公示名单和举报电话。
(三)签订服务合同。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
(四)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五)严格检查验收。每个环节的服务结束后,项目实施主体要向县农业生产服务托管试点项目领导组办公室及时报送服务项目内容,并提交验收申请。县农业生产服务托管试点项目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对验收不合格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补助环节。
(六)拨付补助资金。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县财政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或服务对象进行补助。
(七)项目绩效考核。项目完成后,县农业生产服务托管试点项目领导组对项目实施主体的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给予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主体确定的重要依据。
(八)项目退出机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对工作组织不力、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实施主体坚决退出项目范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和组织督查考核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做好承担的各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是试点项目工作实施落实的责任主体,要提出绩效目标,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要加强试点政策实施的业务指导、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加大试点工作的执行落实和政策宣传力度,对批复实施主体的项目方案,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各乡镇也要建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站,承担合同签订监管、中介、矛盾调处等职责,加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管理。
(二)加强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要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根据工作进度情况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财政资金“跑、冒、滴、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套取、骗取项目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要安排必要的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等有关部门要引导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加强农业生产托管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保德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保德县农业生产服务托管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埃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代晓军 县政府办副主任
孙彦林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吴高宇 东关镇镇长
韩志鹏 桥头镇镇长
白海军 义门镇镇长
刘 宇 杨家湾镇镇长
崔小伟 孙家沟镇镇长
郭跃光 南河沟乡乡长
王卫国 腰庄乡乡长
王 宏 韩家川乡乡长
王 伟 冯家川乡乡长
陈建忠 林遮峪乡乡长
张晶琳 土崖塔乡乡长
孙瑞国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鹏春 县财政局副局长
康智刚 县审计局副局长
周 宇 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孙彦林(兼)任。
相关解读:《保德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