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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德县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1-22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保德县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29 

    

    

    

  保德县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2030),结合我县实际,制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市相关要求,通过完善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形成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到2022年,全县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协同运作,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基本建成,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得到提升权利人维权成本进一步降低,知识产权侵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到2025年,全县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县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进一步形成。  

  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制度。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修订完善情况和《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制订情况,推动制订我县地理标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文化、传统知识、农副产品和互联网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完成时限:2020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法院等)  

  (二)完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制度。司法部门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方式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创新导向、权利导向、惩罚导向、效率导向、诚信导向;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统一审判标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诉讼保全制度、诉讼证据规则、技术事实调查机制;探索建立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适应的侵权损坏赔偿标准。(完成时限:2022年。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三)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案卷评查、信息通报、案件信息公示等制度,全面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法制审核项制度,实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权过程可追溯管理、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覆盖,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成时限:2022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针对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发展现状,结合县知识产权分布情况,探索制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对接公证部门,支持公证电子存证技术的推广应用;贯彻落实省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标准实施细则,引导企业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流程等操作运用;研究完善传统知识,传统文化和农副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完成时限:2020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委网信办、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卫健局)  

  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  

  (五)健全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机制。司法部门要推动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改革,健全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审理机制;支持完善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法庭在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体系中的示范标杆作用;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两 法衔接(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刑事追诉标准,案件移送规则,统一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知识产权侵权判保标准。(完成时限:2022年。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  

  (六)健全跨部门区域协作机制。司法部门知识产权管理行政部门健全行政确权、公证存证、仲裁、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之间的衔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探索完善数据化情报导侦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打击行动;借助国家行政确权远程审理、异地审理等优势,推进重大侵权行为行政执法案件处理推动跨部门案件处理,建立健全部门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行政司法协作机制;在案件多发区域探索建立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参与华北五省(区、市)跨区域知识产权协作、推进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线索移送、调查执行协助、联合执法保护、结果互认互享。(完成时限:2022年。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七)健全社会共治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政府要积极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组织促进纠纷快速化解,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健全激励补偿机制等方法,鼓励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司法部门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仲裁体系,完善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规则,推进仲裁、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等形成合力,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推动形成保德县知识产权多元化解决机制框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平台,积极创造条件,拓展工作手段,探索运用远程调解、电视电话会议、网络直播等手段便利当事人参与,提高调解效率,提升调解效果;鼓励行业协会、牵头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加强行业律管理,开展知识产权协同创新,交叉许可。(完成时限:2022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四、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八)强化民事刑事保护。司法部门要综合运用惩罚性赔偿,强制措施等多种保护手段和措施,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特别是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予以严厉打击,加大赔偿力度;有效利用诉讼保全措施,及时阻止侵权行为,规制恶意诉讼、虚假诉讼行为;完善诉讼证据规则,加大依职权调查证力度,破解权利人举证难问题,推行典型个案示范性判决,探索简易案件快速审结,利用技术专家,技术调查官进行技术事实查明,破解审理周期长押问题,准确适用法律赔偿,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进一步完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破解侵权诉讼赔偿低问题;依法惩治拒执行生效裁判的行为,维护司法权威;依法从重惩处涉及农副产品、食品、药品、危险品、特准设等商品的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完成时限:2022年。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九)加大行政执法保护。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综合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对侵权假冒行为易发高发区域进行常态化整治和重点监管,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恶意侵权假冒行为;依法惩处为侵权假冒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运输仓储等便利条件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 或销售侵权假冒产品的行为。(完成时限:2022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 

  (十)加大电商、展会和出口等重点环节保护力度。强化电子商务领域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治理,电子平台经营者应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划,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提升展会管理水平,建立不侵权承诺制度,强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重大展会应及时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协助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现场维权援助工作;如大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中心现场运行架构的侵权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重大案件重大侵权风险信息快速反应和联防联控机制,有效切断侵权商品的进出通道。(完成时限:2025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卫健局)  

  (十一)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重复侵权严重失信档案,将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和抽查抽检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在相关网站和各类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各行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模式,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完成时限:2022年。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人行保德支行)  

  (十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大人大监督。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对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奖优惩劣制度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完成时报: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放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村局)  

  (十三)加大国际交流和海外援助力度。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交流,宣传我县知识产权发展成就;探索海外知识产品维权机制,有效促进我县权利人合法权益在海外依法取得保护,及时了解涉及我县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引导相关企业参与国家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和自保护状态评估工作;探索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损失险等业务。(完成时限:2025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  

      五、加强知识产权基础条件建设  

  (十四)加快知识产权权体系。加强行政执法机关、行业协会、仲裁机等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能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积极推进有条件的乡(镇)政府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机构。(完成时限:2025年。责任单位:县编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十五)开展专利导航体系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预警产业专利风险、引导产业专利布局、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推动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推进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联合创造、集成管理、协同运用和自律保护。安排部署做好我县相关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十六)加快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省知识产权信息统计监测平台,建立和完善执法信息报送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综合研判和宏观决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和行业组织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水平。(完成时限:2025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十七)加快技术职称能力建设。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要推动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系统及装备现代化、智能化建设,加强科技研发,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和司法活动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准确高效保技术事实;探索运用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技术手段,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效率及精准度;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专业化建设,提高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工作效率和办案效率;探索加强知识产权侵权鉴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鉴机构专业化、程序规范化建设。(完成时限:2022年。责任单位:县委传部、县法、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十八)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党委、政府要完善知识产权工作基层机构建设,推动建立知识产权援助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队伍配备和职业化、专业化建设,鼓励引导地方部门、行业协会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和岗位锻炼、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建立有效激励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积极性的机制,确保队伍稳和有序交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作用,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代理、普法宣传等工作,促进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法治化;支持各类知识产权行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各类知识产权行业专业人才在维权实践中的作用。(完成时限:2025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科技局、各乡(镇) 党委政府)  

  六、工作保障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党委、政府要全面加强对知识 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将知识产权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体机制建设,制度配套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协作能力,成立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领导组,发生重大事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完成时间: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十)强化资金持。党委、政府和知识产权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工作的资金技术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鼓励企业加大资金投入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资金,提升自我维权能力和水平。(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十一)强化综合评价。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绩效纳入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期开展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完善通报约谈机制,督促地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十二)强化鼓励激励。党委、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对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保护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社会参与者表彰;完善侵权假冒举报奖励机制,大对举报人员奖励力度,激励社会公众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十三)强化宣传引导。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建立知识产权典型案件期发布机制,让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深入人心;加强公益宣传、推动知识产权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不断提高认识水平,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类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的保认识,使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成为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局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县公安局) 

    

    

  附件: 

  保德县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领导组 

    长:白侯平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颖洁  政府办副主任 

  陈广荣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员:冯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丽娟  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 

  张志勇  县编办主任科员 

  韩志彪  县法院副院长 

  高明明  县检察院检察长 

  张文升  县发改局局长 

  党存升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孟鹏程  县工信局局长 

  杨大勇  县公安局政委 

  白建平  县司法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康晓钟  人社局局长 

  于昕元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永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秉慧  县文旅局局长 

  郭兴田  县卫健体局局长 

  杨新东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保德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姜应林  县市场局主任科员 

  宫元生  人民银行行保德县支行行长 

  各乡(镇)政府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广荣兼任办公室主任。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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