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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德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4-06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保德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8日

  

保德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

  用于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财农〔2019〕13号)《关于转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调整和优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 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完胜的通知》(晋开发办〔2020〕11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19〕23号)精神,参照2019年度我县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资金规模和上级财政提前下达有关项目资金情况,结合我县扶贫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省委和省政府推进我省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改革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集聚效应,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精准脱贫。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脱贫退出为目标,以减贫成效为导向,以重点项目为平台,将中央、省、市整合范围内的财政涉农资金应整尽整,由县统筹整合领导小组根据全县当年脱贫计划,重新安排使用。

  (二)精准施策,分类实施。按照脱贫攻坚规划,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制定脱贫攻坚“交总账”工作方案,确定全年帮扶项目,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把贫困村、贫困户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期盼的事项与县委、县政府今年脱贫攻坚“交总账”方案有机融合,确保统筹整合财政统筹整合资金精准投放。

  (三)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统筹整合涉农财政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行业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强有力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四)积极稳妥,注重实效。按照政府统筹整合、部门具体实施、乡村密切配合的模式,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农民增收为核心,通过创新投资方式方法,认真落实好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三、统筹整合资金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财政划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资金,含当年安排和结余结转资金。

  (一)《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号)和《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20项(调整后为17大项)资金。

  (二)按《山西省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后的<省级统筹整合资金目录表>的通知》(晋统筹办〔2017〕2号)文件确定可统筹整合的6类56项省级资金。

  (三)按《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忻政办发〔2017〕176号)文件规定与中央、省纳入整合目录对应的市本级配套资金。

  (四)县级安排的各类统筹整合资金。

  四、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参照上年基数,2020年我县财政资金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资金规模为16135.530108万元。整合资金类别为: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743.41万元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96万元。

  2.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35万元。

  3.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161万元。

  4.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1.41万元。

  5.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650万元。

  (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49.1万元

  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49.1万元。

  (三)水利发展资金133万元

  1.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3万元。

  2.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00万元。

  (四)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第4批)中央基建投资2077万元

  “补短板”新城区小学校建设2077万元。

  (五)整合存量资金33.020108万元

  1.2019年窑圪台乡梨园局村食品酱加工坊项目未设施退回资金20万元。

  2.2019年精准防贫“忻保障”项目结余资金退回1.4572万元。

  3.2018年易地搬迁二期造价咨询及竣工结算审核费结余资金退回11.562908万元。

  五、统筹整合资金主要投向

  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16135.530108万元,用于精准扶贫,具体实施项目如下:

  (一)统筹安排特色产业开发项目6879.2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67万元,市级专项扶贫资金7.2万元,县级专项扶贫资金2305万元)

  1.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特惠补贴120万元。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杂粮、薯类、中药材种植补助25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保德县养殖业特惠补贴300万元。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4.保德县五谷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核桃深加工奖补项目5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窑洼乡人民政府

  5.保德县五谷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万头猪养殖奖补项目70万元。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窑洼乡人民政府

  6.山西鑫土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30万只蛋鸡养殖项目奖补80万元。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韩家川乡人民政府

  7.保德县顺鑫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花鲤鱼养殖奖补项目2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杨家湾镇人民政府

  8.山西可宝食品有限公司小杂粮功能食品项目奖补5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杨家湾镇人民政府

  9.保德县大河山梁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小杂粮加工项目奖补3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人民政府

  10.保德县惠诚养殖专业合作社“三品一标”资金1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杨家湾镇人民政府

  11.保德县同富养殖专业合作社“三品一标”资金1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义门镇人民政府

  12.保德县瑞义种植专业合作社“三品一标”资金2.8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尧圪台乡人民政府

  13.山西西府海棠酒业有限公司“三品一标”资金2.4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遮峪乡人民政府

  14.保德县32.8M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2624万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新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5.保德县2019年6.7M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1273万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新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6.保德县新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3200户户用光伏项目20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新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282万元(市级专项扶贫资金64万元,县级专项扶贫资金3000万元,统筹整合资金2218万元)

  1.保德县新城区小学校建设项目2077万元。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2.2020年保德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49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所涉乡(镇)人民政府

  3.2020年保德县孙家沟乡苇树局村引水工程项目35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孙家沟乡人民政府

  4.2020年保德县林遮峪乡霍家塔村引水工程项目13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林遮峪乡人民政府

  5.2020年保德县农村饮水安全计量设施安装项目100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所涉乡(镇)人民政府

  6.杨家湾镇前会村水浇地抽水实施线路改造项目8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杨家湾镇人民政府

  7.保德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300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三)统筹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040万元(县级专项扶贫资金1040万元)

  保德县易地搬迁配套设施项目1040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保德县易地扶贫搬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四)统筹安排金融扶贫项目756.620108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0万元,县级专项扶贫资金2.5万元,统筹整合资金114.120108万元)

  2020年保德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756.620108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金融服务中心,金融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统筹安排教育扶贫项目51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0万元,统筹整合资金60万元)

  1.2019-2020学年雨露计划资助450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2020年山西省本科大学生资助60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所涉乡(镇)人民政府

  (六)统筹安排培训就业奖补资金项目1302.5万元(县级专项扶贫资金1302.5万元)

  1.保德县2020年致富带头人电商培训项目84万元(计划培训240人,每人3500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保德县2020年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8.5万元(计划培训185人,每人1000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3.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奖补资金120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统筹安排生态扶贫项目365.21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5万元,市级专项扶贫资金330.21万元)

  1.2019年浅山丘陵区特色经济林补助资金330.21万元。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2020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35万元。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国有林场

  六、保障机制

  (一)建立完善协商机制。积极建立健全财政与有关部门间的资金统筹协商机制,为开展好资金整合和统筹提供机制保障。县政府建立由县领导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将用途相近的资金统筹使用,避免重复交叉或相互脱节。

  (二)细化预算。编制项目预算计划时,根据脱贫难易程度规划资金使用,合并同类项目,集中预算资金,明确重点投向,进一步缩减待分配资金,所有能分解的项目要在年初预算中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

  (三)严格程序,统筹安排。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保德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交总账”工作方案》统筹安排项目,全面推行“两报两审”,民主决策。“一报”即乡(镇)将确定的村级项目初审后汇总上报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一审”即县级行业部门审核。发改、交通、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畜牧、卫建体、文旅、人社、民政、扶贫等行业主管部门收到乡(镇)脱贫项目清单后,依据脱贫攻坚规划和行业部门计划,对相关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并反馈给乡(镇)。“二报”即乡(镇)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及时对储备的项目做好先后次序安排,并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汇总行文报送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二审”即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根据《保德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交总账”工作方案》和县统筹整合资金总量情况,对乡(镇)扶贫项目进行统筹平衡和审定,会议研究确定拟入库项目,并将审定的扶贫项目进行公示、入库。??

  (四)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严格执行《保德县扶贫项目库管理办法》(保脱贫攻坚指办〔2018〕3号),通过“县级编制项目库入库指南、村级(项目单位)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省市备案”流程,建立健全项目库,并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以项目库建设促进项目的合理安排。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应有以下基本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所有项目要按规定程序入库后批准实施,并加强年度项目衔接。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使用专项扶贫资金。

  (五)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要严格执行《保德县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保脱贫攻坚指〔2018〕44号),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要媒体、乡镇和村级政务公开栏、项目公示牌等进行公开。各部门、乡村两级要按照要求将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额度、建设要求、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实施期限等,一律公示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六)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纳入年度的统筹整合资金,县财政局设立整合资金专户,上级资金下达后,县确定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统一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申请划入专户,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程序拨付资金,解决审批环节过多、资金到位缓慢、资金跑冒滴漏等问题。统筹整合资金预算指标原则上统一下达到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从财政整合资金专户申请支付。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对项目的审批、计划下达、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并做好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各乡(镇)也要设专户、建专账、配专人,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支付到项目实施主体;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项目安排计划,分解下达具体项目计划,项目计划文件要明确项目实施地点、具体内容、绩效目标、实施时限、责任人等项目资金管理要素,要随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定期向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和财政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支付进度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各责任部门及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和挪用,并对支出进度及使用绩效承担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继续探索完善资金检查方式,发挥审计、纪检、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县政府要组织财政、扶贫、行业主管部门对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部门、乡镇班子考核的主要依据,奖优罚劣。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县政府成立领导组,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领导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二)加大农业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是突出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提高资金市场化运作水平。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形成资金使用合力,发挥资金规模效益。制定优惠投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投资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发挥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主体地位。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财政扶持优惠政策,优化村民“一事一议”机制,鼓励贫困群众出资参与项目工程建设。?

  (三)落实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保德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关于印发保德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脱贫攻坚指〔2017〕46号)、《保德县扶贫资金监管实施方案》(保脱贫攻坚指办〔2018〕52号)、《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保德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领导组的通知》(保政办发〔2018〕81号)等文件,落实资金分配使用、严格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附件:保德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项目安排表

保政办发〔2020〕27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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