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7/2019-04934 | |
发文字号:保政办发〔2019〕99号 | 成文时间:2019-10-09 |
发文机关: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19-10-23 |
时间:2019-10-23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3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9〕38号)要求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紧急通知》(忻政办发电〔2019〕184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切实提升我县政务服务能力,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9月底前,各有关单位要完成依申请六类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梳理和发布,按照统一的事项标准规范,进一步明确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材料样表、办理依据等36个要素信息,为实现高频审批事项、热门公共服务事项在手机端办理打好基础。 县直各部门对首批65项高频便民服务事项(附件1)按部门进行认领。10月15日前,将本部门涉及事项的归属层级、事项类别、材料附件、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要素报回县行政审批局。10月25日前,县直各部门与对口市局对接,确保事项可在山西省政务服务动态管理系统中同步省级以上(含省级)基本编码,为实现首批65项高频便民服务事项(附件1)在全省范围内“一网通办”打好基础。
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乡镇(居民办)、村(社区)延伸
各乡镇(居民办)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精神,加快推动乡镇(居民办)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延伸至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打通基层服务“最后一公里”,年底前实现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省、市、县、乡(居民办)、村(社区)五级全覆盖。
三、加快推动电子证照创新应用
10月15日前,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印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有关工程标准的通知》(国办电政函〔2019〕120号),下载地址: http: //59. .195.195. 77: 8081/bigdata/ index/index要求,推动《出生医学证明》《营业执照》《取水许可证》《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残疾人证》《结婚证》《离婚证》等10个电子证照的规范化制发工作。 10月底前,县直各部门配合完成县级电子证照系统与全省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工作,实现县级证照目录信息、照面信息统一汇聚至全省 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实现重点共享电子证照清单(附件2)内证照信息跨省、跨市互认共享做好准备。
四、加快推进电子印章制发及应用
10月底前,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将完成县级政府部门电子印章制发工作。各部门要做好相关业务系统与电子印章用章应用系统的部署、应用工作。
五、加快推进集成套餐式政务服务
10月底前,各部门结合实际,以群众和企业“一件事情只跑一次”为目标,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探索、推动一批集成套餐式服务上线。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一网通办”工作,要加强对“一网通办”相关工作的统筹和推进落实。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和分管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县直各部门要做好对乡镇的指导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把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建设与本部门本系统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协同推进,有关部门要强化支持保障。
(三)加强监督考核。要把各乡(镇)、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和政府“13710” 重点督查事项,强化绩效考评,加大考核权重,及时开展督促检查并通报相关情况,对工作推进快、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问责,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联系人:郭海召 0350--8783613 13935053795
附件: 1.山西省首批高频便民服务事项
2.山西省重点共享电子证照清单
3.责任单位名单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附件3:
责任单位名单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办(档案局)、政府办(金融办、外事办)、宣传部(新闻出版、电影)、统战部(宗教局)、发改局、教育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局、能源局、审计局、林业局、市场局、统计局、医保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烟草局、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