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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18      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晋政发〔20192号)精神,坚持把稳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持续稳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意见》对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提出了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化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帮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是在当前形势下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把稳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上的具体实践,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充分体现。各县(市、区)和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施意见》对我市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就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就业这个民生之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实施意见》落地见效。 

  二、进一步明确有关事项 

  根据《实施意见》第3条中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由此产生的贴息资金由省和市县财政按55的比例共担要求,我市贴息资金政按省、市、县5:1:4的比例执行。 

  三、抓紧出台完善配套实施办法 

  《实施意见》中要求明确困难企业界定标准和范围、细化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困难企业在岗职工培训等内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充分考虑我市就业形势和财力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出台具体配套实施办法,确保政策及时惠及各类群体。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制定出台具体措施,落实好每一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要尽可能精简证明材料、减少审核环节,提高政策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切实落实地方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始终把稳定和促进就业放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分类施策统筹做好本地就业工作。 

  五、抓好政策宣传与实施 

  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推介和宣传,依托网站、移动客户端、办事大厅等线上线下平台,协调地方主要媒体,做好《实施意见》宣传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布政策内容、申办流程、补贴标准、服务机构和联系方式、监督投诉电话等,对重点企业、困难群众要开展入企入户宣讲,精准推送政策措施。要加强政策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尤其是基层经办人员开展政策学习、专题研讨等,使工作人员尽快准确掌握政策内容、经办流程等,确保政策尽快落实兑现。要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整合办事窗口,加快推动运用信息系统进行各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受理审核工作,提高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水平,打造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模式,提升政策享受便捷度。 

  各级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中的有关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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