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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8504 | |
发文字号:保政任〔2022〕5号 | 成文时间:2022-10-31 |
发文机关:保德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保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吴雁臻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发布日期:2022-11-01 |
时间:2022-11-01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2022年10月31日党组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吴雁臻任县项目推进中心(保德县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兼);
李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张智才任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
赵震宇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
张秉惠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
翟连平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袁玉锋任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
韩向科任县项目推进中心(保德县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郝勤刚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负责日常执法工作);
张春晖任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负责日常执法工作);
张奋洲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负责日常执法工作)。
决定免去:
韩向科县项目推进中心主任职务;
郝勤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张春晖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张奋洲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孙亦文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保德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