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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1-18 11:46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自然资源局

    

  保德县自然资源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规划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等政策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组织实施国家统一规范的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体系。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统一汇交、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健全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强考核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全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全县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全县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以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县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配合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督察在我县开展的工作。 

  (十四)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牵头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局党组的部署,确保政令畅通;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土地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拟订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并考核评估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负责全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承担报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征收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村镇建设占用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工作负责制定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标准负责协调土地征收政策与移民安置、社会保险政策的衔接负责落实土地收购储备政策及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制度,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和储备工作;负责国有土地统一供应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土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全县土地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负责全县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负责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矿产管理股。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业权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矿业权的出让、审批登记管理及上报工作负责对全县矿产资源储量进行综合管理,组织对矿产资源形势进行战略研究,拟定相关政策和具体规定组织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对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参与管理政府出资的公益性、基础性矿产资源调查、勘查项目负责全县矿山生态修复政策研究,编制全县矿山生态修复规划并督促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组织开展全县矿山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规划股。负责建立全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涉及乡(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政策并制定与其对应的实施办法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规划区城乡建设工程监督验收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初审上报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编制及领导班子信息 

  保德县自然资源局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党组书记、局长:张永旺 

  党组成员、副局长崔守俊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志伟 

  四、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保德县府前大街60号 

    联系电话(传真)0350-736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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